2008-11-08

行政院前驅離現場直擊報導

(優勢警力圍出驅離區域)(每3~5位警力強制架離)(學生唯一的抗拒~挽緊彼此)
(公民記者 林仲哲 專稿)因為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勤過當而由大學師生主動發起的1106活動在忠孝東路行政院門口展開靜坐活動。學生的訴求有三:
1. 馬英九總統、劉兆玄院長道歉
2. 國安局長、警政署長下台
3. 修改集遊惡法
(活動官方聲明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action1106/25166295)
台北時間2008年11月7日下午,在警方以活動未事先申請違法為由,經舉牌警告程序後,執行強制驅離的動作。驅離過程學生和平理性,學生彼此以手挽著手的方式和平抗拒驅離,記者現場所見,師生沒有任何違法抗拒的暴力舉動。警方以優勢警力,約每3~5位警察以強迫方式強制將學生架離現場,押送上在一旁待命的警備車。現場所見,警方作為強勢,但並沒有刻意傷害學生的行為。雙方對峙一直到當天下午6點多,現場抗議學生全部被架離為止。整個驅離過程,學生雖然遭受強迫手段,但是除了肢體必要的堅持(勉力手挽手、架離時用力支撐身體以免拖地受傷…等),沒有任何粗暴抗拒或違法襲警的行為,過程非常和平。TVBS記者所指稱:「本來口口聲聲的和平理性,最終似乎又變調。」(原報導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7/8/192mj.html)實在有誤導抹黑的嫌疑。
警方強制驅離之後,師生隨即轉往自由廣場繼續展開靜坐。自由廣場現場集結告一段落後,學生開始展開現場組織事宜,教授老師則在一旁就地召開記者會。記者會上老師再度重申活動的訴求,強調理性和平的手段。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形容驅離當時的情形表示:「在行政院前被驅離的時候,多位警察刻意隔開媒體形成人牆,其他架起我的警察便趁機襲擊我包括:扭迫手臂、背部,以膝蓋攻擊下體…」教授們憂心,當學生、教授都會遭受警察這種暴力對待,那在其他場合連學生、教授頭銜都沒有的一般老百姓有可能遭受何種的警察暴力?另一位教授隨即補充,國家機器掌握大多數的暴力武器使用權力,如果國家在使用上不能戒慎恐懼,那麼手無寸鐵的民眾應該要怎麼辦?教授們對於警察暴力、國家濫權、人權危害的憂心表露無疑。

1106自由廣場靜坐現場Live on line

關心現場的朋友可以隨時連上線上及時轉播,
還可以參與線上即時討論,幫現場的師生加油打氣~~
網址http://live.yahoo.com/wenli

2008-11-07

[抗議,主張]違法應受嚴懲,正義需要伸張

全文轉貼自http://tw.myblog.yahoo.com/joe-travel/article?mid=6881&prev=6882&next=6873
「反對暴力,違法者應該嚴懲,正義必須得到伸張!」這是我對這幾天發生的事件所見所聞須得到伸張心中最重要的想法。
台灣經過不同的威權統治時代,在許多民主先進的付出與努力下,我們終於可以享受民主和法治的社會環境,這是值得我們好好珍惜和用盡全力維護的。陳雲林這一趟來台訪問,海基會海協會雙方簽署的協定,究竟是福是禍有各種的論述,時間會證明一切。但是,這次訪問為台灣帶來的社會動盪不安,卻是台灣民眾必須共同承擔的代價。
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每一個口中喊的都是要理性和平,都唾棄暴力。那些丟石塊、寶特瓶的憤怒群眾是暴力,那些推倒拒馬、衝撞警察的憤怒群眾是暴力;但是,那些搶走民眾手上國旗的警察,那些強迫唱片行不准播歌的警察,那些任意攔檢車輛的警察,難道就不是暴力了嗎?難道就不違法嗎?
是的,暴力違法的警察不應該是群眾施展暴力的藉口。那些違法滋事的人都應該被追究法辦,他們深深傷害了台灣民主法治的基礎。但是,我們要問的是,是誰讓人民如此憤怒?是誰挑起整件事情的情緒?是當權者,是警察行使職權的指揮者。挑明了講,就是馬英九、劉兆玄、廖了以、蔡朝明和王卓鈞。是這些人的指揮和命令,直接要求警察執行違法濫權的勤務,是這些人粗暴而無理(無禮)的踐踏了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激怒了民眾,激怒了我。
國家機器公然違法在先,又如何說服民眾服膺法律?警察暴力在先,又如何要求民眾和平自制?國旗事件、唱片行事件發生後,沒有看到任何當權者的一句認錯或道歉,只有指責和繼續高壓,民眾的正義沒有獲得伸張,心中的不平和憤怒無處發洩,才是演變成後續的暴力事件的根本源頭。
一般民眾養家活口都來不及了,哪有空閑惹事生非;好事份子如果沒有理由藉口,也不敢隨便造次。有一句話說:「官逼民反!」連在自己國家的機場都會被無故驅趕,連拿著國旗在路上行走都會遭到逮捕,連唱片行都不准照自己喜好放音樂,連這一切一切再平常不過的合法行為都遭到警察粗暴而違法的強制作為,在這個時候,要民不反,很難!
我認為,正義應該獲得伸張,一切依法辦事,才能撫平民眾的情緒,彰顯台灣人權的價值,恢復台灣民主法治的精神。

[1106,訴求]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以下全文原文出自批踢踢兔 camduck板(李明璁教授的個人板)
轉貼自http://nozomid.pixnet.net/blog/post/22277251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林世煜(文化工作者)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羅雅珮(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蔡昀祐(清大人社系三年級學生)李俊達(東吳哲學所碩士班一年級)藍士博(政大臺文所碩士班)蔡耀緯(台大歷史所碩士班學生)王賀龍(台大材料系三年級學生)鄭友淳(開南大學觀光系學生)溫若含(政大臺文所碩士班學生)吳岳勳(政治大學心理系三年級學生)曾嬿融(臺大社會所二年級學生)黃威霖(台大政研所碩士生)李孟珊(台大社會系四年級學生)王怡婷(台大圖資系三年級)李怡慧(四方報編輯)張之豪(市民)阮俊達(市民)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