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0

[轉載,聲援]鄭南榕基金會對學生靜坐抗議1106事件的聲明

對於多所大學學生發起靜坐抗議1106事件的和平行動,我們表達支持和聲援之意。我們認同學生提出的訴求和主張,並呼籲各界同推動《集會遊行法》的修法,讓憲法保障的集會結社和言論自由不打折扣地獲得保障。
民意政治是民主政治的基礎,而言論自由則是民意政治的根本。我們認為,任何民主政府,在關乎公共利益和認同尊嚴,而且具歷史性意義的重大事件過程上,理當比一般施政更加充分尊重人民表達關切和憂慮之意的合理空間。但令人萬分遺憾地,在中國特使團來台期間,政府卻採取堅壁清野的超強勢維安措施,企圖阻絕任何中國方面所不能接受的意思表達出現在陳雲林前面;這不限於綠營一向堅持的臺灣主權獨立等言論,甚至還包括了中華民國國旗和總統官銜等主權象徵。政府以合法暴力狠狠痛擊了國民認同情感,讓人們感受到作為國民的強烈屈辱。各界除了譴責暴力,實在應該更深入思考,這是否超出了保護中方代表團安全的需要?是否剝奪了人民的參與權和表達權?是否因為曲從中國的過分要求而踐踏了台灣的民主尊嚴?中國領導人在世界各國訪問,難免都會遇到法輪功、民運人士、藏獨,乃至各種國際人權運動人士的抗議示威,為何在台灣就要假裝聽不見、看不見?
言論自由不只是抽象的價值概念,言論自由對民主體制的意義更不是互不相干的獨自囈語;言論自由需要在政治社會動態過程中,合理獲得有脈絡的表達與對話空間,才能對民主政治發生積極的意義。而馬政府焦土式的隔絕政策嚴重破壞了這種言論自由,也踐踏了我們作為自由人的尊嚴。我們擔憂,如果任令這種趨勢繼續發展,國民的屈辱感將繼續蔓延擴大,對體制的信任感也將繼續下探。
因此,當藍綠政治勢力在彼此的支持民眾心目中已喪失公信力之際,學生堅持言論自由空間的和平行動,在此時此刻的台灣顯得無比重要。他們堅持的是台灣政治互動中的程序正義空間,他們護衛的是台灣人民各自的認同尊嚴和對話的可能。對此,我們表達敬意,並呼籲各界一同支持

2008-11-09

[1106,聲明]澄清! 澄清關於現場帳目的惡意指控!

全文轉貼自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930.html
靜坐現場從11月6日在行政院前拿出募款箱的第一時間起,就有專屬的記帳人員、完整的帳目紀錄。我們也已經徵詢幾位具有公信力的會計師,將經由會計師查帳後儘速將帳目完整公佈,並訂出後續帳目公告的方式。情況每天都在變,惡意的指控也從沒間斷,但我們深知學生運動的力量,不但在於社會預設學生不為利益、沒有欲求,也在於社會接受大學生作為準社會人、將負起社會責任。我們會充分善用台灣社會對我們的信任,為捍衛台灣的人權與自由,繼續在寒流中撐下去,絕對不會趕政界潮流、在錢這種事情上出鳥事,讓台灣社會失望。

串連!野草莓運動!

全文轉貼自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9920.html

串連 ! 串連 ! 串連 遍地開花 全台學生靜坐行動擴大串連 大學教授、公民團體不斷聲援
學生擴大串連除了台北自由廣場的學生靜坐行動之外,目前台中、彰化、台南等地也陸續展開靜坐行動,新竹的學生們也將在明天星期一發起抗議行動,共同要求馬政府為日前執法過當事件當歉、警政國安單位相關負責人下台、並且訴求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各地靜坐抗議學生將於明天共同發起行動,於中午十二點半,以[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等標語和象徵符號,於各地舉牌抗議。請各界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大學教授與公民團體不斷

聲援除了全國學生展開串連之外,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台灣資訊網協會等公民團體也與學生靜坐行動的連署,並到場支援學生,分享經驗。他們表示,也會呼應學生行動,要求相關單位負起責任,做出回應。
許多大學教授也到靜坐現場聲援在大雨靜坐數日的學生,並於現場展開接力演講,也有許多老師表示,未來幾天會到場加入。今日到場的教授包括高雄空中大學校長吳英明(先前誤植,特此致歉);輔大教授何東洪;台大教授劉華真、曾嬿芬、顏厥安、李明璁;中研院教授鄭陸霖;交大教授潘美玲、林秀幸等人;政大教授郭力昕、劉昌德;東吳大學教授陳瑤華;師大教授蔡錦堂等人,他們來為學生們加油打氣,並提供意見。教授們也將共同發起聲明,表達支持學生們的行動,並抗議政府侵犯人權的立場。
網路時代新學運

許多部落客都主動出擊,到現場紀錄拍照,當場拿起筆電,進行即時報導。靜坐行動也在網路部落格和校園BBS獲得廣大回響。靜坐學生也運用各種新興網路科技,迅速發怖各種聲明和現場消息。部落格已經不算新科技了,學生們還進行現場 live轉播,即時網路轉播最多同時觀看人數達到將近三千人,討論熱烈的程度甚至引起外國網友的好奇。現場還可以看見許多學生拿著筆記型電腦,進行報導以及處理事務工作。比起二十年前,已經是完全不同的學運景像。
盛情難卻現場靜坐學生也表示,因為熱情的民眾不斷捐贈物資與食物,目前民眾若有物資想要捐贈,除了台北靜坐現場之外,台灣中南部各地正在靜坐抗議的學生也都要大家幫助,例如台中的學生就很需要民眾發電機與晚餐。
台北靜坐學生們也決定,將不能久放的食物等物資,送至大同育幼院、食物銀行、台北市政府遊民收容所和三鶯部落等地。
陳水扁作不到,難道馬英九一樣爛?陳水扁執政八年,就算沒有發生如此大規模的警察侵權事件,但是,在面對許多公民團體的抗議,例如樂生,也是一樣粗暴,一樣違反人權。學生們問,難到阿扁做不到,馬英九也跟著擺爛嗎?他們奉勸馬總統和劉院長,知錯能改,回頭是岸。

1106靜坐活動~檢視集會遊行法

當1106的學生在寒流細雨當中,意志堅定的坐在自由廣場前(這時更顯得自由廣場這個名稱的價值),有多少學生和民眾知道,訴求當中修改集會遊行法,這個「惡法」究竟哪裡有問題呢?(朋友可以點此連結閱讀集會遊行法全文)

個人審視集會遊行法的全文,列出以下幾個自己認為應該修正的項目,給大家參考。

第8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集會遊行應該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

第11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一、違反第六條或第十條規定者。
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
四、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
五、未經依法設立或經撤銷、廢止許可或命令解散之團體,以該團體名義申請者。
六、申請不合第九條規定者。

其中第二和第三項的認定標準模糊,警察機關可以任意以此兩項為理由不准許集會遊行。

第14條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
一、關於維護重要地區、設施或建築物安全之事項。
二、關於防止妨礙政府機關公務之事項。
三、關於維持交通秩序或公共衛生之事項。
四、關於維持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安寧之事項。
五、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
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其中第五、第六項明顯嚴重限制了集會遊行的自由。

第15條 室外集會、遊行經許可後,因天然災變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或集會、遊行安全之緊急必要,得廢止許可或變更原許可之時間、處所、路線或限制事項。其有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廢止許可。
前項之撤銷、廢止或變更,應於集會、遊行前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負責人;集會、遊行時,亦同。

第15條警察機關可以隨意以「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理由廢止許可,嚴重侵害集會遊行的權利。

請支持~1106靜坐行動--修改「集會遊行法」連署活動

請認同1106靜坐活動的朋友以行動支持這些可愛的學生們。
一起加入修改「集會遊行法」連署活動。
連署連結請點擊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803195100/index.php?serial=200811803195100

[11/08新聞稿]行政院前遭驅離大學生 滂沱大雨中 持續靜坐自由廣場

全文轉貼自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1/1108.html
網路能量擴大發酵 各地大學生自主集結聲援要求 馬政府公開道歉、國安警政首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

鋒面來臨,滂沱大雨中,昨日在行政院前遭強制驅離的數百位學生、老師,今日仍持續在自由廣場上靜坐,整個靜坐行動已超過五十個小時,以平和、理性的方式,抗議連日來警察執法過當,訴求:馬英九總統、劉兆玄院長須公開對全國民眾道歉,國安局長蔡朝明、警政署長王卓鈞下台,並且修改集會遊行惡法。

現場有許多民眾到場打氣、冒雨送來熱湯與帳篷,學生陸續加入靜坐,其他各地也陸續傳出有大學生肯定三大訴求、自發性發起行動聲援。新聞發言人許仁碩同學表示,近日新竹的交通大學師生、高雄學生的抗議行動後,各地大學生串連增加中, 據目前的了解,今日下午台南已有三十多位老師、學生冒雨在成功大學光復校區集結,目前正招募上網的物資,請大家協助,另在台中也已有學生發起明天在勤美誠品前廣場(市民廣場)靜坐,⎡1106學生靜坐行動⎦樂見各地同學支持三大訴求,歡迎各地同學自發行動。

李明璁、范雲、顏厥安、何東洪、程華淮、藍佩嘉、陳東升、林國明、吳豪人、陳明祺、吳嘉苓、戴正德、劉俊秀、蘇芊玲、陳尚志、呂忠津等教授,今日也冒雨到廣場上陪伴學生,支持同學們維護台灣人權、集會自由的決心,幾位老師們也在廣場上分享過去的學運經驗,為同學們打氣。

對於媒體報導廣場學生的行動有政黨在背後策動,⎡1106學生靜坐行動⎦聲明,從行政院靜坐到轉進自由廣場,靜坐的同學都是透過網路得知行動連署而集結,廣場上透過民主的方式決定行動,來自不同學校的同學與教授參與,大家有不同的政黨頃向,但因為同樣對台灣人權、集會自由的關心,而在這裡以靜坐的身體與堅強的意志,表達對國家警察執法過當的嚴正抗議。

學生的自主行動,也展現在網路的擴散力上,同學們在BBS、部落格、twitter上熱烈討論,尤其,部落客到靜坐現場觀察、報導,更協助靜坐學生利用Y! Live進行現場直播,最高峰觀賞人氣直逼三千人,數次逼近人數最高承載上限,更引起外國網友的熱烈詢問。

新聞發言人許仁碩同學表示,在廣場學生召開記者會後,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 不換王卓鈞、學生靜坐先以柔性勸離」,昨日警方在行政院前對靜坐的學生、老師是否有柔性勸離,社會自有公評,學生將繼續在自由廣場靜坐下去,直到政府達成三大訴求,未來即使是柔性勸離,也會凸顯「集會遊行法」是限制人民集會自由的惡法。

針對集會遊行法的修改,1106學生靜坐行動提出具體建議:(1)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政府不應事前審查,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避免警察無限上綱、恣意妄為;(4)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就同樣的行為而言,集會遊行法規定的罰則比其他法律苛重,違反比例原則。

2008-11-08

台灣學生靜坐抗議言論自由倒退(BBC中文網)

台灣一群大學生因為海協會代表訪台期間當局對抗議者的壓制,而進行靜坐抗議﹔他們在周五晚間被警方強制驅離後,轉往台灣民主紀念館繼續靜坐。
雖然學生是因為海協會代表團來訪引發的爭議而示威,不過他們說示威的對象不是針對陳雲林,而是針對台灣政府。
通過互聯網串連的這群學生,周四一早即在行政院門口靜坐示威,他們提出的訴求包括: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長劉兆玄對"警察暴力"公開道歉,警政署長與國安局長立刻下台,以及修改限縮人民權力的集會遊行法。  學生共推的發言人許仁碩是台大法律系四年級的學生,他對本台BBC說,他們歡迎一般市民共同參加靜坐抗議,但參加者必須遵守一定的規範:比如不能與警察衝突,也必須要移除身上的政治性標語。....(前往BBC,閱讀全文)

行政院前驅離現場直擊報導

(優勢警力圍出驅離區域)(每3~5位警力強制架離)(學生唯一的抗拒~挽緊彼此)
(公民記者 林仲哲 專稿)因為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勤過當而由大學師生主動發起的1106活動在忠孝東路行政院門口展開靜坐活動。學生的訴求有三:
1. 馬英九總統、劉兆玄院長道歉
2. 國安局長、警政署長下台
3. 修改集遊惡法
(活動官方聲明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action1106/25166295
台北時間2008年11月7日下午,在警方以活動未事先申請違法為由,經舉牌警告程序後,執行強制驅離的動作。驅離過程學生和平理性,學生彼此以手挽著手的方式和平抗拒驅離,記者現場所見,師生沒有任何違法抗拒的暴力舉動。警方以優勢警力,約每3~5位警察以強迫方式強制將學生架離現場,押送上在一旁待命的警備車。現場所見,警方作為強勢,但並沒有刻意傷害學生的行為。雙方對峙一直到當天下午6點多,現場抗議學生全部被架離為止。整個驅離過程,學生雖然遭受強迫手段,但是除了肢體必要的堅持(勉力手挽手、架離時用力支撐身體以免拖地受傷…等),沒有任何粗暴抗拒或違法襲警的行為,過程非常和平。TVBS記者所指稱:「本來口口聲聲的和平理性,最終似乎又變調。」(原報導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7/8/192mj.html)實在有誤導抹黑的嫌疑。
警方強制驅離之後,師生隨即轉往自由廣場繼續展開靜坐。自由廣場現場集結告一段落後,學生開始展開現場組織事宜,教授老師則在一旁就地召開記者會。記者會上老師再度重申活動的訴求,強調理性和平的手段。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形容驅離當時的情形表示:「在行政院前被驅離的時候,多位警察刻意隔開媒體形成人牆,其他架起我的警察便趁機襲擊我包括:扭迫手臂、背部,以膝蓋攻擊下體…」教授們憂心,當學生、教授都會遭受警察這種暴力對待,那在其他場合連學生、教授頭銜都沒有的一般老百姓有可能遭受何種的警察暴力?另一位教授隨即補充,國家機器掌握大多數的暴力武器使用權力,如果國家在使用上不能戒慎恐懼,那麼手無寸鐵的民眾應該要怎麼辦?教授們對於警察暴力、國家濫權、人權危害的憂心表露無疑。

1106自由廣場靜坐現場Live on line

關心現場的朋友可以隨時連上線上及時轉播,
還可以參與線上即時討論,幫現場的師生加油打氣~~
網址http://live.yahoo.com/wenli

2008-11-07

[抗議,主張]違法應受嚴懲,正義需要伸張

全文轉貼自http://tw.myblog.yahoo.com/joe-travel/article?mid=6881&prev=6882&next=6873
「反對暴力,違法者應該嚴懲,正義必須得到伸張!」這是我對這幾天發生的事件所見所聞須得到伸張心中最重要的想法。
台灣經過不同的威權統治時代,在許多民主先進的付出與努力下,我們終於可以享受民主和法治的社會環境,這是值得我們好好珍惜和用盡全力維護的。陳雲林這一趟來台訪問,海基會海協會雙方簽署的協定,究竟是福是禍有各種的論述,時間會證明一切。但是,這次訪問為台灣帶來的社會動盪不安,卻是台灣民眾必須共同承擔的代價。
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每一個口中喊的都是要理性和平,都唾棄暴力。那些丟石塊、寶特瓶的憤怒群眾是暴力,那些推倒拒馬、衝撞警察的憤怒群眾是暴力;但是,那些搶走民眾手上國旗的警察,那些強迫唱片行不准播歌的警察,那些任意攔檢車輛的警察,難道就不是暴力了嗎?難道就不違法嗎?
是的,暴力違法的警察不應該是群眾施展暴力的藉口。那些違法滋事的人都應該被追究法辦,他們深深傷害了台灣民主法治的基礎。但是,我們要問的是,是誰讓人民如此憤怒?是誰挑起整件事情的情緒?是當權者,是警察行使職權的指揮者。挑明了講,就是馬英九、劉兆玄、廖了以、蔡朝明和王卓鈞。是這些人的指揮和命令,直接要求警察執行違法濫權的勤務,是這些人粗暴而無理(無禮)的踐踏了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激怒了民眾,激怒了我。
國家機器公然違法在先,又如何說服民眾服膺法律?警察暴力在先,又如何要求民眾和平自制?國旗事件、唱片行事件發生後,沒有看到任何當權者的一句認錯或道歉,只有指責和繼續高壓,民眾的正義沒有獲得伸張,心中的不平和憤怒無處發洩,才是演變成後續的暴力事件的根本源頭。
一般民眾養家活口都來不及了,哪有空閑惹事生非;好事份子如果沒有理由藉口,也不敢隨便造次。有一句話說:「官逼民反!」連在自己國家的機場都會被無故驅趕,連拿著國旗在路上行走都會遭到逮捕,連唱片行都不准照自己喜好放音樂,連這一切一切再平常不過的合法行為都遭到警察粗暴而違法的強制作為,在這個時候,要民不反,很難!
我認為,正義應該獲得伸張,一切依法辦事,才能撫平民眾的情緒,彰顯台灣人權的價值,恢復台灣民主法治的精神。

[1106,訴求]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以下全文原文出自批踢踢兔 camduck板(李明璁教授的個人板)
轉貼自http://nozomid.pixnet.net/blog/post/22277251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林世煜(文化工作者)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羅雅珮(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蔡昀祐(清大人社系三年級學生)李俊達(東吳哲學所碩士班一年級)藍士博(政大臺文所碩士班)蔡耀緯(台大歷史所碩士班學生)王賀龍(台大材料系三年級學生)鄭友淳(開南大學觀光系學生)溫若含(政大臺文所碩士班學生)吳岳勳(政治大學心理系三年級學生)曾嬿融(臺大社會所二年級學生)黃威霖(台大政研所碩士生)李孟珊(台大社會系四年級學生)王怡婷(台大圖資系三年級)李怡慧(四方報編輯)張之豪(市民)阮俊達(市民)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